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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在我市购买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境外人员在我市购买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五)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六)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