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介绍   |   魅力天津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公   |  求职招聘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来津百事通>>交通


境外人员在我市购买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境外人员在我市购买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五)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六)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机动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确认,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查,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版权所有(2004) 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 津ICP备09000643号
[电话:86-22-23040172/23044221] [传真:86-22-27112830] [邮编:300051]
[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万科世贸广场B座1603室] [E-mail:tjlxfw@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