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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在住房方面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住房,采取用人单位发放一定住房补贴的办法,由其租住或购买。来津定居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和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急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由用人单位向每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和4万元安家费,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基金资助50%,其中购置住房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对在国内外博士后科研机构完成研究课题期满出站的博士后,来津或留津工作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和租房补贴5万元。其中市人才发展基金资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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